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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到九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陕西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向工商部门发出《违法药品广告通知书》412份,对违法发布广告5次以上的20个品种给予了新闻曝光,撤消了双灵固本散、乙肝舒康胶囊、肾炎舒等三个品种的五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向工商部门发出《违法医疗器械广告通知书》20份,对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5次以上的4个品种进行了通报。同时,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对全省各市区县的药品广告监管员及广告义务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初步建立起省以下药品广告监督管理体系。陕西全省药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也将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