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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亚太区副主席约瑟夫·里根今日表示,摩根大通正在同一家中国证券公司商谈成立合资经纪公司。
约瑟夫·里根(Joseph Regan)今日在天津举行的“中美金融改革与创新峰会”上表示,国际证券公司都在中国寻找合作伙伴,以获得进入股票交易的承销新股的执照。
“几家中国经纪商已经同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 Co.)就成立合资企业事宜进行了接触,”里根说,“摩根大通不熟悉中国国内的经纪和投行市场,需要向当地合作伙伴学习。作为回报,我们可以向他们提供海外证券业务平台。”
但他表示,现在就披露更多的谈判细节还为时过早。
随着中国在中美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后再度放开外资券商进入中国市场,外资同本土券商的合资谈判已经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
就在昨日(1月10日),瑞信集团(Credit Swiss)宣布,瑞信与方正集团旗下的方正证券合作,将于近期申请建立合资公司。瑞信在拟设立的合资证券公司中持有33.3%的股权。
而在瑞信集团和方正证券之前,多家外资已同本土券商进行了实质性的谈判。如摩根士丹利已与华鑫证券签署框架性协议,拟共同组建一家全新的合资券商。此外,不少本土券商也正在积极接洽外资机构,希望能在合资事项上有所突破。
去年12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相关审批工作也随之重新启动。修改后的规则对外资参股内资证券公司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参股渠道更多样。
修改后的新规则放宽了外资参股券商的要求,合资券商中外资持股比例保持33%不变,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数要求,从原来的不少于50人降低至不少于30人,并放宽了外资参股券商境外股东的条件,从原来的境外股东限于证券经营机构,放宽到金融机构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并将境外股东持续经营年限从原来的10年以上降低为5年以上。
新规则还取消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并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参股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的合法途径、股东资格和持股比例。
此外,该规则还规定,单个境外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
业内专家认为,外资会更青睐与未上市的中小型本土券商联手,方正证券被瑞信相中、华鑫证券受摩根士丹利青睐可见一斑。
去年年中,美林证券与华安证券就重组华安证券、建立合资企业的申请未能获得证监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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